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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外债管理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外债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下达全市年度国家主权外债偿还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全市外债状况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加强外债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负责有关外债方面的法规、政策、信息的发布和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科学合理地使用外债资金,规避和防范外债风险。
  五、负责对全市借用国外贷款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和外债信息资料库信息资料的汇集管理。
  六、负责对全市国家主权外债偿还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对有关单位进行表彰、批评或处罚。
  七、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外债方面出现的问题,协调处置历史遗留的外债拖欠问题。
  八、参与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论证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债项目的“借、用、还”实施全过程管理。
  九、参与借用国外贷款企业的改组改制、兼并、破产方案的研究工作。
  十、负责市偿还外债基金的管理。
  十一、负责与国家有关部委和转贷银行有关外债方面的工作联系。
  十二、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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